9月15,体育部领导班子及各教研室书记、主任等20余人在体育部会议室,认真学习了《国家员工体质测试健康标准(2014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体质监测室主任栾丽霞教授为大家做了专业讲解。
栾丽霞对新修订《标准》中测试组别 、测试项目、评价指标及权重、评价等级与“老《标准》”进行对比讲解;对《标准》中新增标准,进行着重讲解;对《标准》的实施办法,进行讨论定夺;对本年度测试及补测,进行布置安排。
《标准》由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员工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修订。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参加身体锻炼,引导学校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推动各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
《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根据员工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至89.9分为良好,60.0至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标准》规定,员工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可获体育奖学分。 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员工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 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此外,《标准》对员工因病或残疾的情况也做出明确规定,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员工,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会议最后,体育部分管教学副主任沈跃进强调:体质测试作为教学内容的一部分,要求各教研室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测试教学的内容、要求等应列入教学周历与教案中。
体育部主任井玲强调:各教研室须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着重强调测试中的注意事项,并确保每位测试教师熟练掌握各项目的测试方法和要求。激励员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拿稳“标准分”,抓住“附加分”。